世界观天下!促进生态修复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04-03 11:39:42     来源 : 中工网


(资料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生态修复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国土安全,是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工程。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为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生态修复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投入,还应当发挥积极的产业政策作用,实现生态修复产业化,并使之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双赢。

生态修复蕴含着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存在广阔的产业化空间。生态修复形成的自然财富、生态财富与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相结合,能转化为社会财富和经济财富。根据中研产业研究院公布的《2022—2026年中国生态修复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中国生态修复行业市场规模保持10%以上的增速,依此趋势,2024年中国生态修复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超过7000亿元。展望未来,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生态修复的积极作用,发掘其中蕴涵的新动能,为区域经济发挥“造血”功能,让生态修复推动环保与经济发展协同并进。

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标准。以较为成熟的环境标准体系为基础建构全新的碳中和生态修复标准,如调查评价类、规划类、工程实施类、监测养护类等标准。一是调查评价类标准,如生态修复前后碳汇参照系调查与选择、生态退化威胁的分类与评估、生态系统服务的质量问题评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分类等标准。二是规划与工程实施类标准,如森林、海洋等领域生态修复导则、模式选择以及单元划分等标准,以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验收和碳中和效果评价等标准。三是监测养护类标准,如修复与碳汇监测,风险评价与应急监测等标准。四是信息化类标准,如生态修复数据库建设、管理平台建设、调查评价信息登记备案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生态修复监测信息系统建设、生态修复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及管理等标准。

拓宽产业发展资金渠道。2021年财政部颁布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治理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中央预算安排的资金已经成为生态修复工程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是最为稳定的来源。但是这对于生态修复工程的巨量投入来说,也将是难以为继的。为此,应建立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生态修复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发挥产业导入阶段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保障生态修复工程的有效实施。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重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以政府支出责任为主(包括责任人灭失、自然灾害造成等)的生态保护修复,并对有明确责任人的生态保护修复,由其依法履行义务,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有些地方从实际出发,颁布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或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地方财税支持和金融扶持参与生态修复的两类模式,同时也规定了应当建立符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修复金融扶持政策,为生态修复产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金融支持。

强化生态修复技术研发。通过政策激励,支持相关技术的良性发展,为生态修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和技术支撑。支持开展碳汇、碳排放、流域综合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质量提升、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监测与评估等方面研究与应用示范,形成一批高质量实用型成果。鼓励农业、林业、土地、测绘、地质、矿产等相关领域技术力量,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前沿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手段在生态修复领域应用研究。例如,在沿海城市大力发展海藻生物利用技术,扶持海藻高效固碳后的下游深加工、精加工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动全产业链集成和优化;而在内陆城市则宜因地制宜发展森林碳汇技术,形成相应产业链。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夯实底线,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防止出现边修复、边破坏的乱象,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相关研究,如被破坏的土地生态修复后的产权归属、使用性质和规划调整等问题,亟待在制度上予以明确。以“谁修复、谁受益”为原则建构生态修复惠益机制,尊重市场规律,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逐步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生态修复产业进入和退出机制,让生态修复市场的参与者可以从生态修复产业发展以及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中受益,为生态修复市场及其产业的有序发展提供驱动力。建立自然资源价值评估体系,明确生态资本的投资收益途径,推进“生态资源—生态资产—生态资本—生态产品”的转化过程,以评估生态修复的经济效益。

(作者:吴鹏 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汕头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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