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超】张琳芃飞铲动作该不该得红牌?

2023-08-04 11:59:41     来源 : 直播吧

中超第20轮昨天先赛一场,上海海港主场2:1拿下天津津门虎,继续巩固了自己领头羊的地位。比赛中海港三个进球都因为越位犯规在先被判罚进球无效,但是这三个判罚都不如张琳芃飞铲明天,导致对方受伤下场,而裁判员只出示黄牌警告带来的争议大。

犯规判罚准确与否的标准来自规则有关条款的规定,但规则不可能把所有的情形都涵盖,所以在有些规则并没有明确的情况时,需要裁判员结合足球运动常识和足球规则精神,做出合情合理的判罚,所以也就有了规则中提及的“裁判员认为”,裁判员认为给了裁判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不能被无限的扩大,所有的基于裁判员自己认知的判罚也要在足球运动精神和足球规则精神的框架之内。

现代足球竞赛规则遵循六大精神原则,但是首先就要保护运动员健康和安全,任何一项体育运动的开展前提都是促进参与者的身体健康,有碍身体健康的运动不会长久。足球运动是一项争抢激烈,身体接触频繁的运动,规则允许队员之间进行合理的身体接触,提倡勇猛顽强,积极主动的比赛作风,但是对抗不能没有限度,虽然比赛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但是规则尽自己最大的可能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因此要求裁判员必须对比赛中有危害性或危险性的犯规动作进行处罚,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也有利于足球运动安全的开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队员在比赛中在争抢球的过程中,除了不允许用手和臂部(规则有关规定除外) 以外,用身体的其他部位都是允许的。在争抢球中使用抢截动作时,采用倒地的铲抢或没有倒地的其他抢截动作,裁判员对此应有准确的判断和恰当的判罚。裁判员应考虑以下四点:

(1)队员可以从对方的正面、侧面、背后进行抢截,只要目的是为了球,并且有抢到球的机会,动作的强度(速度和力量)在合理范围内。

(2)在触球前先触及对方队员,没有顾及对方安全或者使用过分力量触及对方队员,属于犯规,并可根据相应规则规定给予纪律处罚。

(3)触及球后触及对方队员,如果随后的动作由于自然惯性造成,动作强度在合理范围则不属于犯规。如果随后的动作不是正常技术动作的延续,是一种附加动作,则属于犯规。

(4)只触及球没有触及对方队员并不意味着没有犯规发生。如果在未顾及对方队员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抢截动作,只是由于对方队员的及时躲闪没有触及人,也是犯规。

比赛进行中,为了争抢球使用危及对方队员安全或使用过分力量、野蛮方式的抢截,应视为严重犯规。任何队员用单腿或双腿从对方队员正面、侧面或后面,用过分的力量或危及对方队员安全的蹬踹动作争抢球,是对对方队员故意施加的暴力性犯规行为,均视为严重犯规。

那么张琳芃的飞铲是鲁莽还是严重犯规呢?裁判员判罚时,不仅要判断动作的意图、分析争抢球的可能性、考虑动作的强度(力量与速度),还要观察动作的结果及争抢后的附加动作,恰当地把握“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力量”这个犯规程度,判罚犯规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罚。

很多人都说张琳芃最后踹到的是明天的脚面,不是脚踝及以上,所以这个给黄牌没问题。但是规则中并没有明确说明铲球拦截接触位置必须是脚踝以上,只是说的是不是使用过分力量以及这个抢球是否对对方造成危险。之所以以脚踝作为参考,是因为脚踝以上比脚面和脚更容易受伤,或者说受伤造成的伤害更严重,因此在一些铲球的判断时如果铲倒了脚可能会判罚鲁莽的犯规。但是张琳芃快速过来飞铲,速度、距离和力量都远超自身所需要的,并且腿伸直,没有收腿的表现而且是离开地面飞铲,最后的接触自上而下的蹬踹到了脚面和脚踝的结合处,因此这基本就是上面图中所示红牌行为犯规程度接近9级,因此裁判员判罚严重犯规更为合适。

当然,我们前面说说了,犯规程度的识别都是裁判员认为,所以在裁判员拥有自由裁定权的情况下,裁判员个人对方犯规的识别程度、个人心理素质都对影响着裁判员最后的出牌。杜健鑫作为年轻裁判员本赛季和麦麦提江一样得到重任,也吹了几场焦点之战,但是相比较麦麦提江他的表现要逊色多了,有时他的判罚不够果断和坚决,而且有时候没有勇气出牌,在海港的主场,而且是比赛才进行到20多分钟,他出红牌需要很大的勇气。同样在下半场的一次判罚就能看出:

下半场卡隆边路一次突破,天津队员于洋战术性犯规,裁判员判罚犯规但是没有给牌,这引起海港教练的相当不满,为啥不满呢,因为于洋已经有一张黄牌了,如果再给的话就要罚下场了,裁判员自己也犹豫,我们认为这是一个spa,有人说其实不出牌也是可以的,这也体现了裁判员的情商高,其实很多时候,中国裁判员之所以能带来这么大的争议,除了球迷不懂规则瞎起哄、乱喷外,裁判员也被自己的所谓的高情商的判罚给弄得。裁判判罚需要情商,但是情商也要用到恰如好处,不合时宜的使用只会适得其反。

最后,再说一下为啥VAR不介入呢?因为前面我们说了,很多裁判员包括目前很多职业裁判员他们判断是否是严重的犯规首先判断的是铲球接触点是否是脚踝以上,不是的话他们认为就是鲁莽,因此他不认为裁判员出示黄牌是一个清晰明显的错误。

最后再来说一下一个亲海港的媒体记者发的,他不认为是红牌,他认为是黄牌,我觉着每个人对规则的理解都不一样,没有人就保证自己说的是对的,我们也多次说过,我们的解读也是我们团队的一面之词,我们尽可能中立的解读,当然也不排除参杂着我们对某个裁判影响不好,阶段的话有一定的偏向,但是我们还是从规则和足球运动精神去理解去解读,当然能力水平有限所以解读并不一定正确。

这句话的逻辑就是VAR不介入不追加,说明他们判罚就对,难道VAR的所有判罚就正确吗?黄翼面对球员明显的锁喉暴力行为推倒时不也就判罚了一张黄牌,当时的VAR也没接入,难道当值裁判员和VAR的判罚就正确?如果正确的话后面足协追加处罚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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